普洱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普洱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普洱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新闻资讯、公示公告、政务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职责等,主动接受外界监督,保障林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进工作透明度、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下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全力抓好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2018年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在普洱市政务信息网发布信息2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 527条,政务抖音发布信息24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及时公开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经费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2018年部门经费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公开招标普洱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和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无行政审批权限和职责,只具有行政处罚职能,对照权责清单及信用“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2018年,我局共公开行政处罚数据信息38条,提高了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对我局权责清单的关注度。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无建议提案办理。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在2018年无起草或制发过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及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同时也未牵头组织起草过多个部门联合起草、联合发文的政策文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舆情处置与舆论引导工作,制定下发《普洱市森林公安机关舆情处置引导工作办法》,按照“积极预防,有效应对;讲究策略,主动引导;上下协同,属地为主”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密切关注社会关切问题、网络舆情情况,成功处置12起网络突发舆情,展现了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犯罪,保护生态资源安全的良好形象。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无群众申请事项。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保护森林生态和维护林区治安形势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制定了《普洱市森林公安局全面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全市共完成中央级、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播1202条,微博信息报送527条,长安网报送236条,政务抖音发布信息241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按照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制定下发《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新任务和新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工作力度不强,仅停留在文件贯彻落实阶段,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足。二是单位人少事多,无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工作由警令部同志兼职。三是自身建设不足。民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工学矛盾突出,业务学习和培训不够,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透,与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森林公安各项工作中,与森林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政务公开常态化和制度化。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普洱森林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结合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邀请有关老师为全局民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拓宽视野,适应工作需要。四是加强工作落实和监督。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落实牵头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抓好本部门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